2025/6/14 ~ 2025/6/20: 每周法律新闻 越南社会经济及企业相关法律政策摘要
自2025年7月1日起,省人民委员会将负责向外国人发放工作许可证
根据政府关于内政领域权力下放和授权的第128/2025/ND-CP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根据第128/2025/ND-CP号法令第8条第2款的规定,向外国人发放工作许可证的权限将由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移交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将直接行使以下职权:
- 批准外籍劳动力的使用需求;
- 确认不属于需要申请许可的范畴;
- 颁发、重新颁发、延期或撤销工作许可。
此外,新发、换发、延期许可证的程序和文件也详细列于本法令附录二。
自2025年7月1日起,个人和企业可自由选择在同一省份或直辖市内的任何单位提交土地登记
根据第151/2025/ND-CP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个人和企业可自由选择在同一省份或直辖市内的任何单位提交土地登记,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受土地所在行政区域的限制。具体而言,根据第151号法令第18条第1款,在履行第101/2024/ND-CP号法令第21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的程序时,提交土地登记的人员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省级、区级或乡级一站式部门;或土地登记处或其分支机构。
(1) 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属物首次登记(第101/2024/ND-CP号法令第21条第3款):
- 个人、社区、海外越南人:提交至一站式服务窗口。
- 外资企业、外交机构:提交至一站式服务窗口或土地登记办公室。
(2) 土地及土地附属物变更登记(第101/2024/ND-CP号法令第21条第4款):
- 个人和机构:可在省内上述地点选择提交申请。
- 土地使用权转让接受者:可根据协议选择提交申请。
(3) 注:选择范围仅限于省内;文件接收系统必须在省人民委员会指定的接收和返回行政程序结果的机构名单中。
扩大增值税减税范围
2025年6月17日,国会通过决议,将部分目前适用10%税率的商品和服务类别的增值税税率降低2%,降至8%。该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适用减税的商品和服务类别有所扩大,包括:运输服务、物流、货物和信息技术服务。此外,部分不适用减税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包括:电信、金融、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金属制品、采矿业(煤炭除外)、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商品和服务(汽油除外)。此外,政府将采取措施弥补税收缺口,例如:
- 加强税收征管,推动房地产、电商和数字平台领域的税收管理。
- 进行行政改革,推动税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扩大电子发票在多个消费领域的应用。
- 节约开支,高效使用预备资金和储备基金,以确保国家预算的平衡。
自2025年7月1日起,各机关、团体使用电子身份识别账户登记印章样本
2025年6月5日,公安部发布第2425/BCA-C06号公函,指导各级行政单位重组和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过程中印章样本登记和印章收回工作。根据该指示,自2025年7月1日起,各机关、团体必须使用本单位电子身份识别账户办理印章样本登记等公共服务。具体如下:
- 如果已拥有电子身份账户:机关、组织需要通过VNeID应用程序或在社会管理和治安公安局或乡镇公安局更新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信息(如有变更)。
- 如果尚未拥有电子身份账户:机关、组织需要尽快注册并在2025年7月1日之前完成。
注:自2025年7月1日起,印章样本的注册将全部转为电子身份识别账户。未能及时注册可能导致组织法律活动中断。各机构需尽快检查电子身份识别账户状态,并在截止日期前更新或注册,以确保印章的持续合法使用。
简化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外国优惠贷款管理程序
财政部刚刚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法令草案,以取代第114/2021/ND-CP号法令和第20/2023/ND-CP号法令,从而完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外国优惠贷款的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该草案根据简化程序制定,具体如下:
(一)简化预算支持审批和接收流程:财政部将作为向总理提交申请的唯一中心。报告和审批流程将得到整合,处理时间将缩短1至3个月。
(二)下放给主管机关:主管机关可以决定是否参与项目(除特殊领域外)。审批时间从3到6个月缩短。
(三)简化文件和审批内容:
- 减少对技术项目、无偿援助或已包含在公共投资计划中的项目的提案要求。
- 审批提案内容从7项减少到5项。
- 审查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约1个月。
(四)减少需要提交给总理审批的案件数量
(五)排除一些无需审批投资计划的项目
纳税人主动更正错误可免于处罚
财政部正在就第125/2020/ND-CP号法令《关于税务及发票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其中一项值得关注的新增内容是增加了对纳税人在被检查或审计前主动补正申报并全额缴纳税款的处罚豁免机制。具体而言,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或主管部门宣布进行检查或审计决定之前主动发现错误、补正申报并全额缴纳欠税,则不会受到行政处罚。其他一些重要的新增内容包括:
- 明确税务行政违法行为的定义:包括土地租金、国家利润、股息、资本转移等。
- 明确授权责任:纳税人授权他人,而该授权人违反法律规定,仍需承担责任。
- 多项违法行为同时发生:仅处罚最高处罚额,避免重复处罚。
此外,草案还增加了新的违法行为,例如:逾期申报纳税单位、因行政区域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等,并废除了一些不再适用的表格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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