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20 ~ 2025/9/26: 每周法律新闻 越南社会经济及企业相关法律政策摘要
自2025年10月15日起 央行可按年利率0%决定发放特别贷款
根据2025年修订《信贷机构法》第一条对2024年法律第93条第一款的修改补充,自2025年10月15日起,越南国家银行可依总督规定,在无需担保资产的情况下,以年利率0%发放特别贷款。在此之前,根据2024年法律第32号第193条第四款,无担保特别贷款须由政府总理决定,且未明确0%利率条款。修订后的《信贷机构法》还涉及贷款利率等内容。对于在2025年10月15日前已由总理决定的特别贷款,将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并可在审议后以0%年利率延长。同时,法律首次明确了对担保资产的扣押权,并补充了对被查封资产的处置及退还涉案物证的规定。
拟补充通过VNeID对网店卖家进行身份认证
9月22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工贸部提交的《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审议。副部长阮生日新表示,草案紧扣六项核心政策,明确界定电子商务各参与主体的类型与责任,其中多项内容备受关注:
– 卖家身份认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须通过VNeID对境内卖家进行身份认证,对境外卖家则通过合法证件核验。
– 内容审核:各平台必须建立自动化内容审核机制,及时删除违法信息。
– 直播与联盟营销:草案补充规定,对直播人员身份进行认证,实时管控内容;对联盟营销人员实施身份识别并加强活动监管。
– 信息透明:各主体须公开披露所有者、卖家、商品及交易条件等信息。
– 涉电商功能的社交媒体:必须具备卖家账户分类功能,区分销售内容;并提供合同确认工具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 对境外电商平台的要求:如使用越南语、“.vn”域名或交易额达到一定标准,须在越南设立法人或委托授权法人,并在越南银行存入保证金以保障消费者赔偿权益。境外卖家也必须遵守与境内卖家同等的信息透明与商品规范要求,以确保公平竞争。
《249号法令》明确吸引科技领域专家的遴选标准
2025年9月19日,越南政府颁布第249/2025/NĐ-CP号法令,规定在科学、技术、创新及数字化转型领域吸引高层次专家的机制与政策。根据该法令第3条,拟遴选的专家须在上述一个或多个领域具备知识、资历和研究经验,并同时满足通用及具体标准。
(一)、通用标准
– 已主持或正在参与科学、技术、创新及数字化转型任务,优先战略性技术领域。
– 具有清晰履历与良好品德。
– 有志为越南科学、技术、创新及数字化转型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具体标准(符合以下至少一项):
– 已获授权并应用的发明/专利作者或共同作者,或在相关任务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和经验。
– 其研究成果获得国际奖项或在实践中广泛应用的作者/共同作者。
– 获全球前200所高校博士学位,且在海外知名机构具有至少5年教学、科研经历。
– 拥有博士学位,并在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外知名企业研发部门工作不少于5年。
– 在国际权威期刊发表至少10篇论文,或担任权威期刊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已成功指导至少2名博士研究生。
– 特殊情况:有需求的机关/组织可自行决定遴选专家并对该决定负责。
自2025年11月1日起,500万越南盾以上汇款须报送反洗钱局
2025年9月15日,越南国家银行颁布第27/2025/TT-NHNN号通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规定各类电子转账交易的报告责任。根据通告要求:
(一)须报送反洗钱局的情形
– 境内电子转账:当交易双方金融机构均在越南境内,单笔交易金额自500万越南盾(或等值外币)以上。
– 跨境电子转账:当至少一方金融机构在境外,单笔交易金额自1,00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上。
(二)报告应包括的最少内容
– 金融机构信息:交易名称、地址、银行代码或SWIFT号、汇出/汇入国家。
– 个人客户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公民身份证号、常住地址、国籍。
– 机构客户信息:全称、总部地址、成立许可证号/企业代码、注册国家。
– 交易信息:账户号码、金额、币种、原因/用途、交易日期、交易代码或参考号。
– 其他信息:按反洗钱局要求提供。
(三)无需报送的情形
– 从越南汇往境外的跨境电子转账中,收款人无需报送。
– 从境外汇入越南的跨境电子转账中,付款人无需报送。
– 使用借记卡、信用卡或预付卡进行的商品和服务支付交易。
– 当汇款发起方和收款方均为金融机构且以本机构名义进行的交易。
内务部发布指导意见 规范处理劳动领域投诉举报
2025年9月19日,越南内务部印发第8239/BNV-VP号公函,指导各地处理涉及劳动及劳动安全卫生的投诉、举报事项。根据《150/2025/NĐ-CP号法令》第4条第10款,厅(局)长有责任依法检查、接待公民、解决投诉、举报以及防范腐败和浪费。《190/2025/QH15号决议》第7条第3款规定,机构编制调整后,如无监察机构,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下属单位负责接待公民并解决投诉、举报。《2019年劳动法》第131条也明确,被处理劳动纪律、暂时停职或被要求赔偿的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或主管机关提出申诉。关于举报,《2018年举报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哪个机关主管哪个领域,就应负责处理该领域的举报。内务部建议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劳动及劳动安全卫生领域投诉、举报工作的指导,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发布公函 指导合并省份后转贷合同相关问题处理
2025年9月9日,越南财政部印发第13957/BTC-QLN号公函,就地方合并后转贷合同相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根据2025年6月12日第202/2025/QH15号决议,全国原64个省、市合并为34个省、市,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运作两级地方政权模式。财政部已对正在提款、偿债的使用ODA资金和优惠贷款的各项计划、项目的转贷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机构调整和合并导致部分合同内容发生变化。依据《97/2018/NĐ-CP号法令》附件I第5条第2、3款,第13957/BTC-QLN号公函提出如下指导:
(一)对受合并影响的地方:
– 对于在《97/2018/NĐ-CP号法令》颁布前签署的转贷合同/协议:(i)如合同中有约束条款:新的省/市人民委员会须承诺继受全部转贷方权利和义务,并于2025年9月20日前报送财政部;(ii)如无约束条款:须将合同及相关资料一并送财政部,以便办理必要手续。
– 对于在《97/2018/NĐ-CP号法令》颁布后签署的转贷合同:新的省/市人民委员会须出具书面承诺,继受全部转贷方权利和义务,于2025年9月20日前报送财政部,同时对转贷合同/协议的清单、信息和数据全面负责。
(二)对未受合并影响的地方:已签署的转贷合同/协议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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