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工厂从中国向邻国转移的浪潮增加,越南的工业房地产市场变得更加活跃。为了快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许多投资者选择回购整个正在运营的工厂,而不是从头开始投资建设工厂。而购买工厂,投资者可以选择购买整个制造企业(股权并购),也可以选择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属资产(工厂)、机械设备、产品品牌等资产(资产并购)。
对于资产并购交易,工业园区制造工厂(以下简称“制造工厂”)进行转让交易的步骤通常如下:
第一步骤. 识别转移的资产
双方需要明确拟转让资产的类型,是注册资产还是非注册资产,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制造工厂的资产可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工厂)附属资产、机器设备、生产配方、商号、产品品牌等。
在许多情况下,买方仅收到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工厂)附属资产的转让,以便与卖方一起生产另一种产品。
第二步骤. 签署初始协议
为了表达参与交易的愿望,双方可以签署一些初始协议,例如:信息保密承诺、意向书(LOI)、谅解备忘录(MOU)、存款合同(DA)。如果卖方要求买方提前支付押金以确保交易,双方将签订押金合同
第三步骤 . 评估制造工厂
根据买方的要求和待转让资产的类型,买方可以进行法律、财务、技术评估,检查每种资产的当前质量和数量......房屋评估生产机械可以在上述第2步骤之前或之后进行(签署初始协议),取决于双方的协议。
第四步骤 . 批准转让
- 基础设施开发公司的批准:转让工业园区内的制造工厂(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资产)通常需要获得基础设施开发公司的批准。
- 内部批准:每个卖方和买方都需要针对制造工厂的转让和接收转让获得单独的内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其他内部规定和制造工厂的价值,决定权可能属于谁。
第五步骤、签署转让合同
双方将就所有转让资产的转让签署转让协议
如果转让资产仅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资产,双方可以考虑不在第5步中签订转让合同,而是在公证处签订如下合同:见下文第6步骤。
第六步骤、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着物转让合同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属资产转让合同》必须经公证机构或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公证机构”)认证。
据此,双方需另行签订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认证,登记土地用途及土地附着物的变更情况。本《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属资产转让合同》通常按照制造工厂所在省、市总部公证处的格式起草。
第7步骤、登记资产所有权
对于土地使用权、土地、汽车、产品品牌等附属资产等需要进行权属登记的资产,各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第8步骤 8、 与基础设施开发公司重新签署协议
通常情况下,卖方必须与基础设施开发公司清算土地租赁合同和工业园区公用设施使用合同。同时,买方将与基础设施开发公司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新的公用设施使用合同。
第9步骤、申请许可证和证书
在经营工厂之前,买方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许可证/证书。根据买方的生产活动,所需的许可证/证书类型将有不同的条件和程序。
以上是工业园区制造工厂转移的通常步骤。根据转让资产、交易结构及双方协议,上述步骤可能会进行不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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