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法律新闻( 2025/10/11 ~ 2025/10/17): 河内指导实施每年加班200至300小时的规定

法律新闻( 2025/10/11 ~ 2025/10/17): 河内指导实施每年加班200至300小时的规定

20 10 月, 2025 376 lượt xem 消息

2025/10/11 ~ 2025/10/17: 每周法律新闻 越南社会经济及企业相关法律政策摘要

自2025年10月15日起,享受工业促进政策的行业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日前,政府颁布了《第235/2025/NĐ-CP号法令》(2025年8月27日签发),对《第45/2012/NĐ-CP号法令》(关于工业促进工作)进行修订和补充。新法令自2025年10月15日起正式生效,显著扩大了享受支持政策的行业范围,更加契合绿色、可持续和数字化转型的工业发展方向。根据新规定,凡投资从事以下行业和领域的组织与个人,将有资格享受国家工业促进政策:
– 农业与消费品相关加工产业:包括农、林、水产品加工、食品工业、消费品及出口商品生产;
– 绿色工业与减排领域:涵盖节能环保型建材生产、生物技术、低碳工业等;
– 高新技术与清洁工业:如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皮革鞋业及各类配套产业;
-手工业与传统工艺行业:重点支持传统手工艺和具有保护价值的乡村工艺;
– 清洁生产与可持续消费:推动工业园区和农村工业设施的环保治理与循环利用;
– 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在生产管理中应用数字技术,助力发展数字经济与循环经济。

自2025年10月14日起,退税申请的受理与处理职责将有所调整

财政部近日正式颁布《第94/2025/TT-BTC号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用以修订和补充《第80/2021/TT-BTC号通知》(关于〈税务管理法〉的实施细则)。根据新规定,退税相关的受理与处理职责具体调整如下:
– 由主管税务机关直接管理的纳税人,其退税申请仍由原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和处理,但不包括投资项目相关的退税申请;
– 对于企业解散或破产的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将继续负责处理企业尚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退税;
– 涉及投资项目的退税申请,将由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所在地的省、市税务局负责受理与审核办理。

自2025年10月8日起,公安部正式公布出入境管理领域的新设、修订及取消的行政手续

根据公安部于2025年10月8日签发的《第8258/QĐ-BCA-QLXNC号决定》,共有 12项行政手续 被调整,具体包括:
(一)新设2项行政手续:
– 为越南公民确认、提供与出入境相关的信息;
– 为在越中边境地区工作的乡级干部、公职人员签发越中边境出入境通行证。
(二)修订、补充9项行政手续,适用于中央、省级及乡级管理层,包括:
– 为越南公民确认、提供出入境信息;
– 为无国籍人员在越南居住期间签发、重新签发出入境许可证;
– 签发越老、越中边境通行证等。
(三)取消1项行政手续:取消针对在与老挝接壤省份拥有常住户口的越南公民签发越老边境通行证的手续。

工贸部拟修订《第81/2018/NĐ-CP号政府法令》部分条款,完善贸易促进活动管理规定

越南工贸部正就修订、补充《第81/2018/NĐ-CP号政府法令》若干条款征求意见,旨在消除现行规定中的不合理与矛盾之处,并为企业创造更加便利的经营环境。据工贸部介绍,部分规定已不再适应当前实际,尤其是在数字化转型与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为此,草案提出增加以电子券、代码、条形码等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规定,以便企业能够灵活应用于线上促销项目。同时,草案还明确了抽奖类促销活动中客户见证的方式,可采用现场或线上见证,以符合现代科技应用趋势。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拟取消促销活动每年最长不超过120天的限制,让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拥有更大自主权,以激发消费需求、促进市场活跃。此外,草案将商业展览、交易会的行政审批时间由7日缩短至5日,并下放境外展览审批权限至省级人民委员会,以加快办理进度、提升管理效率。工贸部强调,此次修订旨在简化行政程序、消除重复管理、鼓励创新发展,并为企业在贸易促进活动中实现可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科技部征求意见:拟定电子设备制造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

越南科技部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电子设备生产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认定标准通告(草案)》进行完善。根据草案内容,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电子设备生产活动的营业收入须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70%以上;
– 大型企业须设立研发(R&D)部门,并配备不少于10名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其中至少5人为越南公民;
– 中小企业须设立研发部门,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1人为越南公民;
– 研发与创新投入总额须占近3个连续财年平均净营业收入的3%以上。对于成立未满3年的企业,该比例按实际经营期间的平均值计算,但不得少于一个完整财年。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FDI),除上述条件外,草案还提出可替代性要求,用以鼓励技术转移与本地关联合作,具体包括:
– 自获颁投资注册证书或投资方针批准之日起5年内,须向至少一家越南企业实施技术转让;
– 项目生产价值链中应有越南企业参与,其占比应达到:
– 越南企业占全部供应、装配或服务合作伙伴的20%至30%;
– 或越南企业在产品总成本构成中贡献比例达到20%以上。
科技部表示,制定该标准旨在促进电子产业技术创新、推动外资项目与本地企业协同发展,同时提升越南在全球电子制造供应链中的竞争力与自主创新能力。

河内指导实施每年加班200至300小时的规定

河内市内务厅近日发布第5784/SNV-VLATLĐ号公文(日期:2025年9月26日),就年度延长工作时间从200小时至300小时的组织实施作出具体指导。该规定适用于《2019年劳动法》第2条所列对象,包括劳动者、学徒、实习生、用人单位及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组织和个人。
(一)允许组织年度加班超过200小时至300小时的情形包括:
– 生产、加工出口商品,如纺织、制鞋、电子、农林水产品加工等行业;
– 电力、通信、炼油、自来水供应及排水行业;
– 需使用高技能、高专业技术劳动力而市场暂时无法满足的工作;
– 涉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紧急公务处理的工作;
– 提供公共服务、医疗、教育及职业教育等行业;
– 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周44小时的企业生产经营岗位。
(二)加班原则与时间上限:用人单位仅可在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加班,双方须明确加班的时间、地点和工作内容。加班时长须严格遵守以下上限:
– 每日加班不得超过正常工作时数的50%;
– 每日总工作时长(含正常与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
– 每逢周休或节假日加班,每日总工作时长同样不得超过12小时。
(三)加班前的书面报备要求:根据《2020年第145号政府法令》第62条,企业在组织加班前至少15日,须以书面形式向河内市内务厅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加班原因、劳动者人数及加班时间,报告格式按照法令附件IV表格02/PLIV执行。
(四)劳动安全、卫生与加班报酬保障:劳动者须接受安全与职业卫生培训,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班工资最低支付标准依《2019年劳动法》第98条执行:
– 工作日加班:不少于150%工资;
– 周休日期间加班:不少于200%工资;
– 法定节假日或带薪休假加班:不少于300%工资,另加原定休假日工资。
河内市内务厅强调,此举旨在确保劳动关系协调有序,保障劳动者权益,同时支持企业在高峰期灵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OTIS 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办公室地址:河内市Cầu Giấy郡 Yên Hòa坊 Vũ Phạm Hàm街3号,Yên Hòa Park View 城市区CT3楼二层
  • 电子邮箱:info@otislawyers.vn
  • 热线电话:(+84)987 748 111
  • Kakaotalk ID: azlaw84
  • Wechat ID: OtisLawyers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