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5 ~ 2025/10/31: 每周法律新闻 越南社会经济及企业相关法律政策摘要
2026年1月1日起 失业保险政策将迎来三大变化
自2026年1月1日起,《经修订的就业法》正式生效,失业保险政策(BHTN)将迎来三项重大调整,对数百万劳动者的权益产生直接影响。具体如下:
(一)达到退休条件者将不再享受失业补助
2013年《就业法》在失业补助与退休年龄条件的衔接上存在一定矛盾。2025年《就业法》已在第38条第1款a项中予以修正,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已符合享受退休金条件”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将不再享受失业补助待遇。
(二)领取补助更快速——等待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根据2013年《就业法》,劳动者提交完整申请后,须等待15个工作日确认其“尚未就业”方可开始领取补助。2025年《就业法》第39条第3款将等待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规定:“失业补助的享受时间为自提交完整申请之日起第11个工作日。”
(三)统一最高补助标准,更加公平合理
2013年《就业法》依据不同用工主体规定了两种最高补助上限计算方式:
– 对按国家薪酬制度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最高不超过月基本工资的5倍;
– 对按企业自定工资标准领取薪酬的劳动者,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倍。
而2025年《就业法》第39条第1款已取消这种差异,统一规定:所有劳动者的失业补助最高额一律不得超过劳动合同终止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倍。这一系列调整将有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加快补助发放流程,并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失业保险体系。
自2025年11月1日起 公民在办理公证时 无需出示已在VNeID上显示的纸质文件
根据《2025年政府第280号法令》第1条第4款对《2015年第23号法令》第9条第8款、第9款的补充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公民在办理公证手续时,如相关信息、文件已集成于VNeID应用中,则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而言:
– 当申请人已通过VNeID出示相应信息时,不再要求其提交或出示已集成于VNeID中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
– 若申请人提出请求,且公证人员可依据法律规定从国家人口数据库或其他数据库中查阅所需信息、文件,公证人员有义务直接从数据库中提取相关信息,而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出示纸质原件、户籍簿复印件或经认证的副本。
这意味着,自2025年11月1日起,公民只需出示VNeID应用中的电子信息即可完成公证,无需携带大量纸质文件或复印件。这一改革标志着越南在行政程序简化与国家数字化转型进程中迈出坚实一步。
企业可自2026年1月1日起选择外币作为会计记账本位币
自2026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第99/2025/TT-BTC号通知,若企业主要以外币进行收支,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可自主选择一种外币作为会计记账本位币。通知指出,企业应依据对商品、服务售价、生产经营成本、人工及原材料价格影响最大的货币确定本位币。若无法明确判断,企业还可参考用于融资或储存收入的货币作为辅助依据。一旦确定会计本位币,企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如确需变更,须在新会计年度开始时进行转换,并以经常往来银行的平均汇率换算财务报表,同时需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变动原因及其影响。若企业以外币进行会计记账,其提交国家机关的财务报表仍须以越南盾列示,并按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汇率折算。汇率差额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汇兑差额”项目。新规的实施,使企业可自主选择外币作为会计本位币,无需事先报财政部批准,但必须对货币选择与转换的合法性及透明度承担全部责任。
河内市预计将投入逾一万亿越盾支持创业发展
河内市人民议会近日通过第35/2025/NQ-HĐND号决议,明确了关于投资与支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发展的机制与政策。该决议的适用对象包括:国家管理机关、企业、科技组织、中介支持机构,以及参与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建设的各类组织与个人。决议的一大亮点是对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提供多项突出的财政优惠政策:
– 首先,市政府将为创新型初创企业提供最高达70%的经费支持,用于建设与组织能力提升项目,同时允许企业使用现有基础设施,包括高新技术区、河内创新中心、科技孵化器、技术交易所及文化产业中心等,用于开展受控试验(sandbox)活动。
– 其次,初创企业在聘请专家、顾问及常驻咨询服务方面,可获最高70%的费用支持,支持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同时,项目遴选环节的费用将由政府全额(100%)承担。
– 此外,市政府还将对初创企业在商业银行贷款时提供最高100%的贷款利息补贴与信用担保支持;并资助最高70%的费用,用于完善、优化及标准化技术成果,包括检测、认证及合规化等环节。
第70号决议为民营资本“打开电网投资之门”
第70号决议明确了越南能源转型的核心方向,集中体现在四大目标体系中:
– 一是建设现代化、可持续、智能化、同步化的能源系统;
– 二是到2030年,使可再生能源占全国能源供应总量的约30%,并在2045年提升至40%至50%;
– 三是到2030年实现温室气体排放减少10%,到2045年减少20%,并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
– 四是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积极推动科技应用与创新在能源领域的深度融合。
根据该决议,私营部门与外商直接投资(FDI)将在电力行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家鼓励多元化投资模式,推动民营集团与政府共同参与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同时,将重点吸引新一代FDI,特别是在能源源头技术方面,不仅局限于设备安装,还要推动知识转移与研发(R&D)活动在越南落地。这被视为越南能源领域的一项重大政策突破,为实现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建议赋予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吊销会计服务执业证书的权限
司法部近日公布了由财政部起草的《修改、补充第41/2018/NĐ-CP号法令若干条款的法令草案》评估文件。该法令涉及会计和独立审计领域行政处罚规定的修订。值得关注的是,草案建议赋予乡(社)、坊及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在会计领域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具体包括:
– 给予警告处分;
– 处以最高不超过2,500万越盾的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或违法物品;
– 暂时吊销会计服务执业登记证书、会计服务经营资格证书或暂停其业务活动;
– 以及依照本法令第5条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 此项提议旨在强化基层管理权力,提高会计、审计活动的合规性与透明度,同时为完善行政处罚体系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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