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地区乃至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越南是一个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国家。促进越南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国有企业、国内外企业(FDI)等企业的投资活动。越南政府做出了许多强有力的承诺和行动,以确保在这个新兴市场开展业务和投资的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为促进投资和刺激经济而进行的体制和司法改革做出了一切努力。
经济的发展导致民商事交易量的增加,当然也引发了很多领域的纠纷案件,如:企业内部纠纷、合同纠纷、商事活动、劳动关系、投资、税务、知识产权、建筑、货物购销等领域制裁和行政执法等。此外,还存在涉及刑事因素的纠纷
在越南,争议可以通过谈判、调解、法院或仲裁中心解决。事实上,90%的纠纷都是通过法院或仲裁中心诉讼解决的。律师将代表客户参与这些过程,以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谈判
谈判是一种不一定需要第三方参与的解决争议的方法。这种方式的基本特点是各方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分享自己的观点,说服他人接受自己的论点,共同寻找合适的措施,并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
优势:
- 方便、快捷、简单、灵活、有效、廉价。
- 保护各方的名誉、声誉以及商业秘密。
缺点:
- 取决于各方的理解和态度、善意和合作。
- 结果并不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机制的保证,而是取决于各方的自愿态度。
调解
调解是一种选择(替代性争议解决),而不是将案件诉诸法庭。这是一种涉及中立第三方的方法,但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拥有唯一裁量权的各方之间争议结果的干预。调解并不是像仲裁或法庭那样根据权利和举证责任来确定谁是对是错。调解员或调停人并不做出决定,只是帮助各方找到共同利益,提出各方自愿接受并遵循的解决方案。
仲裁
仲裁具有许多突出的优势,为各方在经营、商事活动中发生纠纷时带来诸多好处,具体如下:
首先,仲裁程序不像法庭那样经过多级审判,从而限制了企业的时间和金钱。
其次,选择仲裁员解决争议的权利,允许各方选择对争议问题具有专业经验和实践经验并享有声誉的专家作为仲裁员来解决各方的争议,保证最终判决的质量。
第三,仲裁员尊重整个过程的保密性。仲裁会议不以公开方式进行[不同于法院的公开审理程序],因此各方可以维护其在市场上的声誉。
法院争议解决
这是越南最流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有以下优点和缺点:
优势:
- 法院解决争议的费用将低于仲裁。
- 法院的判决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因为它们是由国家权力执行的。
- 法庭程序非常严格依法审理。
缺点:
- 法庭程序不灵活且冗长。
- 公开审判不适合商业经营活动,因为它容易影响声誉并泄露商业秘密。
- 该裁决可以上诉,从而导致长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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