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外國投資者將對投資項目進行變更。 在此期間,投資者必須調整投資證書。 在下麵的文章中,OTIS律師將詳細說明調整投資證書的程序。
法律依據
調整投資證書
調整投資證書是個人、組織(投資者)必須在投資登記處執行的行政程序,以記錄投資登記證書中資訊的變化。
調整投資登記證的情况
當外資公司發生變化時,必須調整投資組合的內容包括:
變更後的內容需要調整投資登記證書
- 投資項目名稱
- 投資者
- 投資項目實施地點、用地面積。
- 投資項目的目標和規模。
- 投資項目的投資資本(包括投資者出資和動員資本)。
- 投資項目的有效期。
- 投資項目的進度,包括:
- 出資進度和籌集資金;
- 投資項目主要運營目標的實施進度,如果投資項目分階段進行,則必須規定每個階段的實施進度。
- 優惠形式、投資支持以及適用的根據和條件(如有)。
- 投資者實施投資項目的條件(如有)。
必須執行投資政策調整準予程序的情况
投資項目已獲得投資主張準予的投資者,如果屬於以下情况之一,則必須辦理投資主張調整準予程序
- 投資批准書中規定的目標變更; 新增投資政策準予的目標;
- 改變10%以上或30公頃以上用地規模,改變投資地點;
- 總投資20%或以上的變化導致投資項目規模的變化;
- 目總投資期超過12個月的投資項目的實施進度延長至初始投資政策準予資料中規定的投資項目實施進度;
- 調整投資項目的期限;
- 在投資政策準予過程中評估和徵求意見的科技變更;
- 在項目開發、運營或改變投資者條件(如有)之前,在投資者準予的同時,變更經準予的投資項目的投資者。
注意
根據《2020年投資法》第41條第4款的規定,如果投資項目已獲得投資政策的準予, 投資者不得將投資項目的實施進度調整到首次投資政策準予資料中規定的投資項目實施進度以上24個月,但以下情况之一除外:
- 根據民法和土地法的規定,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補救後果;
- 由於投資者延遲獲得國家土地分配、土地租賃和土地用途轉讓,調整投資項目的實施進度;
- 應國家管理機構或行政程序執行緩慢的國家機構的要求,調整投資項目的實施進度;
- 因國家機構改變規劃而調整投資項目;
- 變更投資政策準予資料中規定的目標,補充投資政策準予資料中規定的目標;
- 將總投資新增20%或以上,從而改變投資項目的規模。
調整投資證書的資料
非申請投資主張決定的情况包括:
- 調整投資證書的書面申請;
- 報告調整後的投資項目實施情況;
- 投資者對機構投資者調整投資項目的决定或對個人投資者的同等資料;
- 當前投資登記證書;
- 解釋或提供與以下調整相關的資料:
- 投資者的法律資格資料;
- 證明投資者財務能力的資料至少包括以下資料之一:投資者最近的02年財務報表; 母公司的財務支持承諾; 承諾金融機構的財政支持; 投資者財務能力的保證; 證明投資者財務能力的其他資料;
- 投資項目提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投資者或投資者選擇形式、投資目標、投資規模、投資資本和融資計畫、地點、期限、實施進度, 關於項目實施地點土地使用現狀的資訊,以及土地使用需求(如有)、勞動力需求、投資激勵、影響和項目社會經濟效益的建議, 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對環境影響進行初步評估(如有)。 如果法律規定編制可行性前研究報告,投資者應提交可行性前研究報告而不是投資項目提案;
- 如果投資項目未要求國家轉讓土地、租賃土地或允許轉讓土地使用目的,則提交土地使用權資料或其他確定土地使用權的資料副本,以實施投資項目;
- 根據技術轉讓法的規定,對投資項目中使用的科技進行評估和徵求意見;
- 以BCC契约形式投資項目的BCC契约;
- 法律規定的與投資項目有關的其他資料、投資者的條件和能力要求(如有)。
對於必須申請投資主張的投資項目
投資者必須在更改投資證書之前進行投資政策調整程序。
有權準予投資政策的國家機構有權準予調整投資政策。 如果投資項目調整請求導致投資項目在準予上級投資政策的許可權內,則該級別有權準予調整投資政策。
在獲得投資政策準予後,投資者將根據上述記錄調整投資登記證書。
投資登記證調整程序
第一步驟:準備資料
如上所述準備資料
第二步驟:提交資料
向投資證書發放機构提交資料
第三步驟:國家機構評估資料
收到投資者的完整資料後,國家有權機构將對調整投資證書的資料進行有效性評估。 如果記錄不完整或不準確,國家有權機构將要求投資者修改或補充。
第四步驟:獲得結果。
如果申請有效,有權當局應向投資者發放調整後的投資證書。
如果拒絕調整投資證書,監管機构應書面通知投資者並說明原因。
以上是我們關於投資證書的咨詢。 我們希望,當讀者想瞭解有關投資的法律法規時,這將是一個有用的資源。
OTIS律師提供投資的諮詢服務
- 向客戶諮詢條件、資料和調整程序;
- 為企業起草與法律規定的內容和企業提供的資訊相關的法律資料;
- 客戶授權的代表在國家有權機构執行調整投資證書的程序;
- 跟進國家有權機构的資料處理過程,向國家機構解釋與資料相關的問題,以調整投資證書;
- 指導企業實施調整投資證書後產生的法律程序。
OTIS律師一直以成為投資領域的專業單位而自豪。 憑藉高度專業化的律師團隊、豐富的經驗以及對客戶的奉獻精神,我們相信為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最專業的服務、合理的費用和最快時間完成手續。 我們承諾確保所有客戶資訊絕對安全,客戶利益始終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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